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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批:
依据《泾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要求,现将2023年第四批公租房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。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,请于2023年4月5日前向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。举报电话:029-36385539。
附件:2023年第四批公租房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.xlsx
第三批:
依据《泾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要求,现将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。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,请于2023年4月5日前向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。举报电话:029-36385539。
附件: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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